尊敬的:
我谨以此函向贵院递交《民间借款执行申请书》,就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,请求贵院依法予以执行的支持和帮助。
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,借款人在20xx年5月10日向我出借资金人民币100,000元,并签订了借款协议。根据协议约定,借款人应在20xx年5月10日前偿还本金和利息,但至今迄未偿还,我多次通过电话、短信等途径催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,但遭到拒绝和回避。
根据《-----国合同法》和《-----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作为借款人有权请求贵院予以执行。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,借款人在方面并无困难,而恶意拖欠还款已经给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困扰。鉴于此,我特此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,以保障我合法权益。
据我所知,根据我与借款人的约定,本案的争议属于民间借贷,因此,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执行的相关规定,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额超过了本市一审管辖权的1倍,因此,我特向贵院申请执行。
为了证明我的申请合法有效,我特将以下相关证据一并附上:1. 借款协议、2. 催款记录、3. 银行转账记录等。
在此,我郑重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受理,并请贵院核实借款人的还款情况,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还款,以恢复我的合法权益。如借款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我诚恳希望贵院能够依法予以执行,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,保障我的合法权益。
衷心希望贵院能够公正、公平处理本案,还我一个公道。
此致
敬礼
申请人:xx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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